11卡巴里党员在修改控状下 今18月“刑满”当庭释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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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名“卡巴里党”(Geng Kabali)份子,3年前在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(特别措施)法令(SOSMA)下被扣留,今日获芙蓉高庭法官及总检察署批准改以1966年社团法令第43条文提控,所有被告在认罪后,被判入狱18个月。
 
由于当中10人是在2019年12月陆续落网并扣留至今,因此他们今日在“刑满”后,皆重获自由。
 
另1被告虽未“服刑”满18个月,法官在考虑其年龄及健康因素,只罚款3000令吉即让其获释。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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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本报陈梧源摄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