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庭不准律师讲话 重判法轮功学员

  • 9年前
法庭不准律师讲话 重判法轮功学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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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新唐人记者 蔡冠霖 曲明采访报导】本月10号,四川成都武侯区法院以所谓的公开庭审,将锺芳琼等11名法轮功学员判刑3至7年。庭审中,法官一再剥夺被告与辩护律师的发言权,拒绝家属旁听,完全无视法轮功学员在狱中遭受的酷行。辩护律师韩志广说,法庭如此的不让人讲话是很少见的。

因为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,这11位法轮功学员被判处重刑,其中锺芳琼七年,刘嘉、毛坤各五年半,蒋宗林五年,祝仁彬、姜洪媛、及四川大学退休副教授丁泽杨各四年,毛琦、秦敏、陈世坤各三年。已是七十二岁高龄刘邦成也被判五年。